扁質疑雷學明收佣金 挨告判無罪
刊載者:賴清德委員
刊載日期:2009/10/01
《自由時報╱A5╱楊國文、邱燕玲》
前海軍中將雷學明等五名海軍軍官,認為前總統陳水扁等三人,公開指控他們於拉法葉艦案中收受兩千萬佣金,提起妨害名譽罪自訴,高等法院認定,雷學明等人曾因拉法葉艦案遭監察院糾正、彈劾,陳水扁等人評論並非沒有根據,且此為可受公評之事,昨判決扁、立委賴清德、前立委徐國勇三人無罪定讞。
雷學明及女兒、前立委雷倩到場聆判,雷認為,扁等指控他們收賄,但未提出證據,對高院判決結果表示「很失望」、沒有公理和正義。
賴清德則指出,雷學明等人控告他們,無非是想轉移社會焦點,企圖蒙混視聽,他很高興法院判無罪,也希望社會繼續監督司法,讓拉案水落石出。賴清德表示,雷學明等人負責拉法葉艦採購案,拉案是國內最大弊案,也有高級軍官死亡,他們是否為罪犯?有待司法追查,但他們絕對是國家的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