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鎮南被批 不適任中選會委員
刊載者:賴清德委員
刊載日期:2009/10/27
《台灣時報╱5╱綜合╱陳財官》
立法院內政與司法等委員會昨天聯席審查中選會提名人名單,曾任法官的中選會委員被提名人紀鎮南遭綠營立委批評曾遭台中高分院記過調職,還刻意隱瞞欺騙,擔任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辯護律師時,向羈押中的王令麟報告公司狀況,不適任中選會委員。
民進黨立委賴清德爆料指出,紀鎮南擔任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推事時,曾因承辦案件擱置一年以上,遭記過降職,讓紀鎮南相當尷尬。
紀鎮南解釋說,當初的確有被記過,但應該是二小過,同時也不是降職,只是同職等進行職務調整,但是被懲處是事實,他後來就離開法院。
賴清德還質,紀鎮南擔任王令麟的辯護律師時,探視羈押中的王令麟都不是討論案情,反而是報一些數字,目的何在?紀鎮南答覆說,由於律見有錄音,因此他當初講的是東森得意購公司,數字是指最近的營業額,只是告訴王令麟公司營運狀況不錯
在野黨立委批評紀鎮南成為王令麟遙控管理公司工具,行為不洽當。
被提名為中選會主委的賴浩敏表示,過去的事情他無法追究,希望以後不會再發生這種事情,至於委員是否適任,由立院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