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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委員被提名人紀鎮南遭質疑 刊載者:賴清德委員 刊載日期:2009/10/27

《聯合報╱A8╱綜合╱記者李順德》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天審查中選會委員被提名人,民進黨立委賴清德點名紀鎮南,曾被台中高分院記過調職,擔任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辯護律師時,又向羈押中的王令麟以代號和數字報告公司營運狀況,讓王令麟可以遙控公司,行為不恰當,不宜擔任中選會委員。

賴清德認為,律師公會應調查紀鎮南有無違反律師法的規定。

面對賴清德的質疑,紀鎮南受訪時指出,他與王令麟見面,王曾問他公司營運狀況,他談了公司營運狀況,但並未介入公司營運,主要是為了安慰王令麟「公司不會倒」,安撫其情緒,這是律師的責任。

做為律師當然了解,律見時不能談及與串供、湮滅證據有關的事,律見時,相關監所、檢調人員也都在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