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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主委被提名人賴浩敏贊同: 因賄選而補選,該政黨支付經費 刊載者:賴清德委員 刊載日期:2009/10/27

《自由時報╱A2╱焦點新聞╱施曉光》

本屆立委多人被判當選無效必須補選,中選會主委被提名人賴浩敏昨在立院接受資格審查時表示,基於淨化選風,他贊成因賄選當選無效而須辦理補選的選務經費,應由提名政黨支付;他也贊成修法降低公投連署門檻,而且只要投票流程切割清楚,公投綁大選原則上可行。

民進黨立委賴清德追問,如當選無效確定,不分區立委(政黨票)是否也應重新計算?賴答覆說,理論上是對的。

立法院內政與司法法制聯席會昨審查中選會委員被提名人,週五將對十一位被提名人行使同意權;仍有部分被提名人遭綠營點名不適任,其中成為眾矢之的的紀鎮南遭質疑擔任台中高分院法官時,因擱置案件逾一年被記大過調職,又在擔任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辯護律師時,利用律見機會向王報告公司狀況,且曾反對撤銷前立委李慶安的當選資格。

紀則辯稱,他是被記兩小過,非一大過,未被降調,只是同職等職務調整;律見王令麟時是提到「東森得意購」的營業額,因王擔心公司狀況;至於李慶安的當選資格,紀表示,他主張外交單位回函未明確前不要決定,非反對註銷李慶安資格。

此外,曾在總統大選籲拒領公投票的潘維大、中時集團出身的陳國祥、曾是親民黨提名的NCC副主委劉宗德、擔任國民黨智庫學者的郭昱瑩、被立委指控曾反對廢除刑法第一百條並護航馬英九逾期回任政大教授的段重民,都被葉宜津質疑色彩鮮明,不適任中選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