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工會法修正案 賴清德舉辦基層勞工座談 刊載者:賴清德委員 刊載日期:2009/10/31

《自立晚報╱財經證券╱蕭博樹》

立法院正研議工會法修正案,然而行政部門卻未先行與基層勞工團體進行溝通,修法版本對基層工會組織帶來重大衝擊,又適逢台南縣市合併,台南縣市名稱相同的工會面臨強制合併的問題,立委賴清德昨(三十)日特別邀請勞委會副主委潘世偉南下,與台南縣總工會、台南市總工會及眾多基層工會團體座談,現場聚集工會代表近五百人,會中潘世偉承諾將檢討法案內容,行政部門將繼續與工會團體交換意見,並另研議專案解決因縣市合併而帶來的工會存在問題。

賴清德表示,健全的工會是勞工團結權益的保障,也是民主社會下民間團體自主的象徵,而他近月來已經接到包括全國產業總工會、團結工聯以及眾多縣市工會的陳情,對於勞委會提出的工會法修正案表達不同意見,甚至認為是越修越糟糕,他要求勞委會不應該閉門造車,強行推動該版本,而應加強與基層工會團體的協商,否則將逼迫運作多年的工會環境面臨瓦解,讓工會民主制度大開倒車。

台南縣總工會理事長王鑫基、台南市總工會理事長林勝男及眾多基層工會代表紛紛針對勞委會的「工會法」版本提出意見,包括現行勞動三法完全無法保障派遣、外包等「非典型僱用」勞工的勞動三權,尤其是最重要的團結權,應該允許包括外包等勞工也可加入企業工會;另外,法案第四十三條規定主管機關得於工會違反法令時,撤免其幹部,工會代表也質疑法令文字模糊,例如上街頭抗議有可能違反集會遊行法令,主管機關若因此而清算工會幹部,行政權力恐有過度膨脹,干預工會自主之疑慮。

潘世偉承諾將檢討法案內容,行政部門將繼續與工會團體交換意見,在此之前,不會在立法院強行闖關,另針對台南縣市有九十三個同名工會,縣市合併後若要強制合併,工會將面臨被解散、財產清算、職員選舉與聘任等問題,勞委會承諾將邀集所有相同問題的縣市公會代表相互討論、達成共識,以專案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