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提曾文南化水庫整治特別條例草案
刊載者:賴清德委員
刊載日期:2009/12/27
《中華日報╱南市要聞╱鄭佳佳》
有鑒於大台南地區用水危機迫在眉睫,立委賴清德表示已在立院提出「曾文、南化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特別條例草案」,除明定四百五十億元特別預算法源,更釐清主管權責,規定集水區整治計畫,希望讓大台南地區住戶能安心用水。
賴清德指出,率先提出曾文水庫與南化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特別條例草案,內容除要求明定四百五十億特別預算法源,清楚劃分中央主管機關與地方執行機關權責,更要求中央主管機關應擬定曾文水庫與南化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組成曾文水庫與南化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推動小組,另明定集水區整治計畫應包括事項等。
賴清德指出,該案可望在下次程序委員會通過,並列入當次院會報告事項一讀付委,他希望透過立法一掃過去兩水庫與集水區管理機關權責不明、預算執行不利之弊,全力治理曾文、南化水庫,保障大台南地區用水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