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法葉佣金案 雷學明向扁等求償 敗訴
刊載者:賴清德委員
刊載日期:2010/01/13
《聯合晚報╱A10╱焦點╱記者董介白》
因前總統陳水扁在選舉造勢場合中,指稱拉法葉艦佣金高達廿七億美金,並點名前海軍中將雷學明等人涉嫌收佣,衍生的雷等控告陳水扁等人求償廿億元,台北地院上午宣判,法官以扁等並無誹謗故意,同時以拉法葉案為可受公評之事,認定扁等並沒有侵權的疏失,判決雷學明求償敗訴。
在刑事部分,雷學明控告前總統陳水扁涉嫌誹謗案部分,高院已判決陳水扁、徐國勇和賴清德無罪定讞。
雷學明的女兒前立委雷倩聽聞敗訴判決感到相當遺憾,她說,當初整個案件審理是在秘密情況審理,有非常多的事實真相,也就是當初遭檢察官誤認的部分,其實在法院時都已經釐清了,然因審理拖延了十年,迄今真相不能大白,我們仍被蓄意操作,讓嫻熟法律的人繼續污衊,相信拉法葉本案判決後,自然會還我們公道。
上午民事求償的一審宣判,包括提控的雷學明,以及被告的一方,都沒有人到庭聆聽判決,雷學明之前在扁二審獲判無罪時相當失望,並痛批司法沒有公理。
本案是緣於前總統陳水扁在選舉造勢場合,公開指稱拉法葉艦佣金高達廿七億美金,並點名前海軍中將雷學明等決策小組成員收取二千萬美金回扣,雷學明不滿名譽受損控告扁及兩位立委,還提起附帶民事賠償廿億一千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