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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將爭取母乳哺育立法 刊載者:賴清德委員 刊載日期:2010/01/29

《中華日報╱南市要聞╱吳孟珉》

行政院通過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草案,率先提案的立委賴清德強調,院版草案晚了兩年,但母乳哺育既神聖也是每個媽媽與寶寶的權利,他將繼續爭取朝野立委支持,期在下會期完成立法,給媽媽、寶寶更友善的公共空間。

賴清德表示,世界衛生組織與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很早就注意到母乳哺育對下一代健康成長的重要性,也鼓勵各國政府制訂好的政策與法規,保障女性、特別是職業婦女的母乳哺育權利。身為醫師,他深深了解母乳能對嬰兒健康成長提供最完善的營養,女性也能藉由母乳哺育減少罹患乳癌、卵巢癌之機率,可以說是對媽媽、寶寶「雙贏」的養育方式。

賴清德指出,有感於台灣對於「無障礙母乳哺育空間」的缺乏,身為男性立委的他主動爭取其他女性立委的認同與支持,率先在立院提出草案,除明確鼓勵母乳哺育,也明訂女性有權利選擇自在的環境進行母乳哺育,於公共場所哺育母乳之權利,不受該公共場所是否已設置親子室、哺乳室、育嬰室之限制,媽媽與寶寶在公共空間均應享有免於恐懼的哺乳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