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第A04版╱政治新聞╱邱燕玲、范正祥
重大事故為由 立委批太扯
〔記者邱燕玲、范正祥╱台北報導〕行政院打算以追加預算為公務員加薪被在野黨立委批判違法,主計長石素梅昨強調,公務員已多年未調薪,使用追加預算是依預算法的「重大事故」辦理。民進黨立委高志鵬痛批:「多年沒調薪是重大事故?」如此理由,如何說服立院支持加薪?
民進黨立委薛凌質疑:「稅收有成長,先加薪還是先還債?」石素梅表示,還債是從原預算來還;至於加薪的財源,主要是稅課收入超收的部分。這讓國民黨立委林德福也聽不下去,質疑:「為何政府一下子說財政困難、一下子說有增加稅收?」呼籲石素梅要說清楚。
石素梅昨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答詢時指出,軍公教加薪以追加預算辦理,是依預算法第七十九條第三款「所辦事業因重大事故經費超過法定預算時」作依據,民國六十五年、七十年、七十九年加薪時,都是據此編列。高志鵬聞言大罵:「現在有發生什麼重大事故?公務員缺錢是重大事故嗎?」
石接著說:「公務員多年沒調薪。」高志鵬質疑:「多年沒調薪是重大事故?」高志鵬連番詢問,石素梅都未明確說明,高志鵬批評:「連妳都講不出來,要如何說服大家支持加薪!」石素梅說,公務員多年未調薪有很多因素,追加預算是由主計處提出,但業務主管機關是人事行政局;一旦確定加薪,人事行政局會作完整說明。
高志鵬則強調,民國九十年、九十四年民進黨執政時加薪,是編在總預算裡;但六十五年是戒嚴時代,「那時蔣總統說什麼就有什麼,立法院也是老委員時代;不能說以前怎麼做,現在就一定可以比照辦理。」
資深人事官員則表示,民國六十五年、七十年、七十九年,當時政府以追加預算辦理軍公教加薪的「背景」,由於年代已久遠,加上依據檔案法相關規定公文保存十或十五年一定時限可予銷毀,當時公文也無E化存檔,早年承辦人員又多已退休,且縱使承辦人員也未必知道高層決定加薪的考量,目前已難考據或具體列出當時辦理加薪的「背景」。
資深人事官員強調,政治時空環境今昔不同,現今辦理軍公教人員待遇調整有程序,威權時期只要行政院下達指示辦理軍公教加薪,人事單位就奉命據以辦理,哪需「背景」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