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糧釋出,屢傳劣質米混充良質米,蘇震清籲加強管理機制
針對農政單位傳出糧商勾結糧倉管理員,盜賣、掉包公糧一案,蘇震清表示,類似事件隔一段時間即會出現,顯示農政單位之糧倉管理仍有待加強。他呼籲政府加強糧倉的管理機制,糧倉管理不善,必要時應停止其委託管理責任。
據報載,彰化地檢署蒐查彰化地區收購公糧農會及公糧碾米廠後,傳出糧商勾結糧倉管理員,盜賣、掉包公糧一案,恐有三、四千公噸過期白米流入市面情形,台北縣市多所國中、小學的營養午餐,恐怕也有遭掉包為劣質米。
由於2007年5月也傳出外交部與國際慈善組織合作申請援贈友邦海地的食米420噸,混雜了劣質米、發霉米的案件,該案也是違反公糧稻米委託倉庫管理相關規定,劣質米套換公糧白米混充出口圖利。
公糧收購的機制,原是政府為確保國內安全存糧的措施。購貯之公糧,另備人道援助及供應軍糧、專案糧、學校午餐食米、機關糧、釀酒糧、米製品加工原料等;另基於穩定糧價,亦會適時透過標售方式,釋出公糧,調節市場價格。至於舊期公糧撥出前都會加工切碎,供加工米製品廠商及飼料廠及飼養戶,避免劣質米輪為食米。
但立意良善的公糧收購機制,為何還是頻傳劣質米套換公糧白米獲利的案件?蘇震清認為,政府的公糧管理機制不夠健全是關鍵。
過去政府曾為了建立公糧倉庫輔導不少農會、民間糧商興建糧倉,但近年稻米開放進口之後,政府公糧購貯量已減少,不少公糧倉庫已有閒置的情形。如果負責糧倉管理的農會未能發揮功能,只圖利自己、圖利糧商,未考量農民、消費者權益來考量,不如委託其他糧倉管理。如海地援外米案,發現確有違失,就因而暫止涉案碾米工廠公糧委託業務。
蘇震清表示,糧食安全除了供應量的安全,也括食用的安全,公糧釋出如為了私利,釋出劣質米,影響食用安全,與黑心毒奶案件有何不同?他認為,政府有必要加強糧倉管理,對於罔顧消費者安全、未能善盡糧倉管理職責的業者或農會,如查明屬實,有必要應予嚴格處分,暫停其公糧委託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