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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轉投資事業經營績效不佳 刊載者:陳淑慧委員 刊載日期:2009/05/11

立法委員陳淑慧本日(5/11)於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針對經濟部及所屬機構轉投資事業經濟績效不佳的問題,向經濟部提出質詢;陳淑慧要求經濟部加強對所屬轉投資事業經營績效之管理,對於連年虧損達3年以上者,應考慮撤資或停辦。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本日審查「中華民國96年度中央政府各單位總決算審核報告」,陳淑慧質詢時指出,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截至96年底轉投資公私合營事業38家,期末實際投資金額共計224.77億餘元,其中部分事業長期虧損嚴重,如台糖公司轉投資台灣高速鐵路公司與月眉國際開發公司,漢翔轉投資之中捷航太公司等。

依據公股股權管理及處分要點第7點規定:轉投資事業具有下列兩項情形者,主管機關亦得依職權令其撤資或停辦,1.國營事業轉投資目標無法達成,或連續3年虧損無法改善;2.執行轉投資有延誤民營化,認為應予撤資或停辦者。

經濟部所屬台灣花卉生物技術公司等7家國營事業之轉投資事業,自92年起連續5年處於虧損狀態;以96年度為例,7家再投資事業合計虧損高達312億餘元,對國家財政收入造成嚴重負擔

陳淑慧質詢審計長林慶隆,是否針對針對上述轉投資事業經及績效不佳的問題,於決算時,加註審查意見要求經濟部改善?而經濟部是否依據審計部意見提出說明?

審計長則表示,已加註意見要求經濟部改善。因此陳淑慧要求經濟部必須於一週內,針對投資事業及再行轉投資者,經營績效不佳的問題,提出完整書面報告。

此外,陳淑慧亦針對經濟部工業局辦理之「新十大建設中「M台灣計畫」項下之子計畫行動台灣應用推動計畫」,預算執行率偏低的問題,要求工業局立即改善。

陳淑慧指出,工業局執行「行動台灣應用推動計畫」相關預算,94∼96年,3年來平均預算執行率僅46.53%,是否應接受懲處?陳淑慧要求工業局推動計畫必須依據相關執行策略、資源需求、財務規劃等翔實編列預算,以避免預算浮濫浪費公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