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本日(11/25)審查「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納稅義務人權利保護專章」,立委陳淑慧亦提出修正版本;該項法案獲得財政委員會順利審查通過,對於全國納稅亦無人而言,是一大福音,未來三讀通過以後,納稅人將可以站在平等的地位,與稅務稽徵機關協商稅務。
政委員會本日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的「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納稅義務人權利保護專章」,立委陳淑慧亦提出修正版本,交由委員會併案審查。
陳淑慧在提案說明中指出,長期以來,財政學者與法界一直建議政府透過立法的方式,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很高興這個期盼在今天終於實現了。
在許多國家,『稅務官』與『死神』通常一起被列為最不受歡迎的人物,最怕他們來敲門,不過現代醫療發達,人們有更多工具可以對抗死神。
相信保障納稅義務人權利的立法工作完成以後,人們可以在比較平等的地位上,與稅務官『周旋』。
初審通過的法案的內容主要包括,財政部等機關不得以行政命令增加或減少人民納稅義務;對於特定租稅優惠措施,陳淑慧要求必須明訂實施年限,以免過渡;在調查程序上,稅務人員不得以不當方法取得自白或證據,並且需維持適當的服務精神,此外亦規定稽徵機關做成處分前,並需給予納稅人表達意見之機會等。
在行政院的提案中,有關增訂預期繳納之罰款,需加徵滯納金,且逾期30日得移送強制執行,陳淑慧認在本稅已繳的情形下,再針對罰款加徵滯納金,明顯是罰上加罰,可謂剝兩層皮,1且個月就送強制執行,根本就是惡法酷刑,在陳淑慧的堅決反對下,該項『惡法』審查會決議予以否決。
陳淑慧表示,納稅義務人保護專章能順利通過初審,是國內租稅法規的一大進步,象徵納稅人在履行繳稅義務的同時,亦充分享有基本人權,可以保障納稅人的權利,亦可避免政府租稅稽徵過當。
陳淑慧將儘速推動該項法案完成三讀程序,讓稅務稽徵程序更合理、更文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