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職招生
刊載者:蔣乃辛委員
刊載日期:2009/04/17
2009-04-17╱台灣立報╱第04版╱新聞
【記者嚴文廷台北報導】立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高級中學法》及《職業學校法》修正案,高中職招生方式需由中央與地方會商後訂定。未來北北基自辦聯測勢必透過會商,專斷獨行將成過去,教育部也將為決議背書。
《高級中學法》招生辦法由地方訂定、《職業學校法》則由教育部主管,不同調造成爭議,讓北北基堅持自辦基測,由立委洪秀柱提出將兩法一併改為「由教育部召集各級教育主管機關共同訂之」,經過協商,確定修正文字為「由中央主管機歸會商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機關後訂之。」
根據教育部說帖,建議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制度尚未定案前,現行規定運作多年,高中與高職即使兩法不一致也能溝通解決,建議暫時維持現行條文。
洪秀柱痛批,教育部官僚,不肯面對問題,讓中央與地方因入學辦法爭議不休。
經過連番逼問,教育部次長吳財順鬆口,表示支持洪秀柱版本修法方向,但需斟酌。在教育部官員與教育委員會委員協商下,定稿為「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會商直轄市、縣 (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後定之」。
原本提出修改《職業學校法》改由地方訂定的立委黃志雄表示,期待能透過這次的修法而統一,避免造成教育制度混亂。
立委蔣乃辛受制於選民壓力,即使修正條文確定通過初審,仍堅持草案交立院院會二、三讀前,須交付朝野黨團協商。在一個月的行政程序內,還有變數,5月底前將是此法能否順利三讀的關鍵期。
全教會理事長吳忠泰獲知消息後表示欣慰,認為修法可順利穩定教育秩序,對下一代孩子負責,避免中央與地方政府再度浪費過多時間爭論。他強調,修法後,地方與中央必須會商,將會出現最大公約數,是教育界的好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