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26╱台灣立報╱第01版╱頭版
【記者嚴文廷台北報導】狼師性侵學生案例今年遭媒體披露超過6件,在外界壓力下,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天審查《教師法第14條修正案》,協商後,原則同意校教評會做出停聘決議,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啟動調查,確認屬實將立即解聘。立法委員對部分文字仍有疑慮,決議保留送朝野協商。
根據立委黃昭順提案,《教師法第14條修正案》中增列教師涉性侵害案件,經學校性平會查證屬實者,立即解聘或不續聘,不得停聘。但教育部針對該法建議,教師如有涉及性侵行為,仍應由校教評會通過解聘,另外提出,停聘期間不適用《教師法第14條之3》發給半薪規定,調查結果證實無罪,才得補發薪資。
限定時間加速審理
立委趙麗雲表示,過去學校處理這類案件延宕多時,連吃案都時有所聞,加上師生權力明顯不對等,對受害者保護不夠周延,因此建議修法,將「經性平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者」增列為《教師法》第14條第9款,另外,明訂校教評會知悉性侵害行為後,一個月內必須審議通過停聘決議,同時按照《性平法》啟動性平會調查程序,確認調查屬實後,報主管機關核備後,立即解聘。
立委蔣乃辛贊同修法方向,表示根據《性平法》規定,性平會組成調查小組兩個月內完成調查,最多能延長一次,最慢4個月內會有結果,但校教評會組成成員大多是學校教職員,加上沒有時間限制,導致校園性侵事件遲遲無法停聘,他贊成明訂時間表,加快處理速度。
對此,教育部次長呂木琳表示,大方向支持委員的修法方向,但適法性仍須進一步研議,預計2日內完成修法文字,送交政黨協商討論。不過,立委江義雄提出異議,認為性平會決定可解聘教師,權力過度膨脹,涉及教師工作權,希望能再研議,在無法取得共識下,決定交付政黨協商,並送交院會討論,順利的話立院6月16日休會前可望完成修法。
至於是否取消涉及性侵教師遭停聘後將不得支領半薪,會中決定不予審查,趙麗雲表示,將提案讓涉及性侵教師不得支領薪資,調查無罪才得以補發。
隔離狼師刻不容緩
立院一讀通過《教師法第14條修正案》,長期投入性侵教師處理的人本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支持立法院的修法方向,希望儘早三讀通過,8月新學期就能適用新法。她強調,受害學生處於師生不對等關係中,修法後增加對學生的保護,希望縮短性侵教師的處理流程,儘速隔離狼師,蒐集各種人證物證,避免狼師繼續傷害學生。
全教會政策部主任詹政道希望校教評會儘速做出停聘決議,讓涉及性侵教師暫時離開校園,按照《性平法》可組性平會調查,但仍希望靜待司法單位調查,做出判決後再決定教師去留。他強調,性平會雖然有建立人才庫,但是否每一位都適合進行調查工作、學校是否有足夠資源協助調查都是疑問,與其如此,不如讓專業的司法單位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