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乃辛關心手機用戶權益,要求調降室話打3G費率
案由:本院委員蔣乃辛、朱鳳芝、張嘉郡、陳秀卿、潘維剛、楊瓊瓔等22人,針對室內電話撥打2G手機和3G手機的費率並不相同,而室話打3G比2G手機費率貴1.2倍,明顯不合理。雖然3G有處理圖像、音樂、視頻、網頁瀏覽、電話會議、電子商務等多種資訊服務,但室話無論打3G或2G都一樣享受不到這些功能,既然一樣無法使用這些功能,為什麼價錢不一樣,而主管機關NCC也默許或漠視這種不合理情況繼續存在,有明顯的疏失。為爭取消費者之權益,本席要求行政院:1. NCC默許或漠視前述不合理情況繼續存在,有明顯的疏失,應追究行政責任;2.室話打2G、3G手機費率明顯比國外高,應比照國外費率做相應調降; 3. NCC應立即調降全國電信業者室話打3G手機費率與2G相同。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用室內電話打手機,一般電話費都會比較貴,收到帳單時,還會看到電信業者把2G門號跟3G門號分開計費,因為用室話打3G手機費用可是「貴鬆鬆」!到底門號不同,話費有何種的差別?根據消基會統計,以一般時段來說,最多差到16%,也就是市話打3G比打2G時,10分鐘就多出8到9塊錢。減價時段差更多不說,其中又以遠傳電信最誇張,價差竟可高達117%,平均每打10分鐘就得多付35元!
二、3G主要是將無線通訊與網際網路等多媒體通訊結合,可處理圖像、音樂、視頻流等多種媒體形式,提供包括網頁瀏覽、電話會議、電子商務等多種資訊服務的系統,而2G主要是處理基本的通話及簡訊,但以市話撥打來說,並不會使用到3G的相關服務內容,為何在撥打3G、2G的費率產生差異實在可議,且以市話撥遠傳3G、2G手機為例,減價時間的價差竟高達1.2倍,每10分鐘就可差到35元。本席必須明確指出,室話不論打2G還是3G,其實都只有通話功能,並沒有辦法享受到3G加值服務,因此中間不應該有所謂通話費率的差別。業者將用話費轉嫁成本,對室話用戶非常不公平,NCC應正視此一問題。
三、根據本席瞭解,「手機打市話」及「市話打手機」的計價問題有以下缺失:
1.「手機打市話」及「市話打手機」為何會有不同的計價方式?:目前市話撥打行動電話的通信費歸屬原則,也是由行動通信業者訂價,營收亦歸屬行動通信 業者,市話業者則是收取接續費與帳務處理費,因此,為何「手機打市話」及「市話打手機」為何會有不同的計價方式?
2.行動電話業者資費資訊揭露不全:此次調查發現,行動電話業者並未在收費資費表中公開「市話打手機」的費用,因此,消費者並無法在第一時間內知道,同一家行動電話業者在「手機打市話」和「市話打手機」這兩者的費率並不相同!
3.市話打3G不應比市話打2G來得貴:NCC要求行動電話業者調降市話打2G的費率,竟然沒有相對要求3G費率的調降,2G與3G差異在於影像通話,為何市話打3G的費率會高於市話打2G的費率!?這對消費者相當不公平,尤其業者不斷打出廣告、傳單呼籲消費者升級3G,無形中,讓降價措施形同具文,顯失消費者保護的目的。
四、為爭取消費者之權益,本席要求行政院:1. NCC默許或漠視前述不合理情況繼續存在,有明顯的疏失,應追究行政責任;2.室話打2G、3G手機費率明顯比國外高,應比照國外費率做相應調降; 3. NCC應立即要求全國電信業者調降室話打3G手機費率,比照市話打2G費率。
提案人:蔣乃辛、朱鳳芝、張嘉郡
連署人:郭素春、江玲君、江義雄、洪秀柱、翁重鈞、徐少萍、丁守中、趙麗雲、
吳清池、羅明才、林正二、黃志雄、劉盛良、侯彩鳳、楊仁福、帥化民、
盧嘉辰、陳根德、王進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