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乃辛:宣導危害兒童安全行為 政府責無旁貸
【記者蕭博樹台北報導】警政署95-99年0-14歲交通事故統計顯示,共發生450起、255人死亡,341人受傷,其中與汽(機)車相關者就佔九成以上,此一統計顯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是奪走兒童生命的頭號凶手,突顯兒童交通安全與配備等問題應受重視。為維護兒童生命安全,立委蔣乃辛昨〈十九〉日要求行政院加強宣導與取締危害兒童安全的行為。
蔣乃辛說,根據衛生署98年統計顯示,少年十大死亡首因是事故傷害,其他分別是惡性腫瘤、染色體異常、心臟疾病、肺炎、敗血症等;警政署99年0-14歲A1類交通事故統計顯示,共發生69起、35人死亡,60人受傷,其中與汽(機)車相關者就佔九成以上(64起),95-98年交通是兒童事故死亡人數分別是66、56、45、53人;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日前調查結果卻顯示,臺北市國小三到六年級的學生,給臺北市交通環境打的分數平均只有五點三分(滿分是十分),兒童曾在人行道上被成排機車、腳踏車阻擋的比例高達百分之四十九點一,被攤販阻擋的占百分之十五點四,被店家貨物阻擋的則占百分之十一點六,只有百分之五十一點六的兒童表示,他們能夠經由紅綠燈與斑馬線的引導,安全的穿越馬路。在兒童交通安全上,社會提供的顯然不及格。
蔣乃辛表示,全世界每天有七百多名兒童死於交通事故,在台灣,交通事故傷害是兒童十大死因的第一位,學童交通安全是校園安全的重要課題之一。另外國民小學校園意外事件中,以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所佔比例居首,達三分之一以上;五至十四歲學齡兒童因運輸事故死亡之比例佔所有死亡原因亦達百分之廿至百分之廿五之間,顯見交通事故對於學童安全之重大威脅與危害。向為國人詬病的交通環境中,行人顯居弱勢,未成年之學童因身心發育仍未臻完全,更屬弱勢中之劣勢,致常成為交通事故之犧牲者。
蔣乃辛指出,在倡議「人本」、「尊重行人」口號價響的今天,如何落實安全的交通環境,保護弱勢,即成為政府首應關切與努力之目標。
蔣乃辛認為,學童交通事故多發生於上下學途中,地點則多在居家或學校附近。小學之設置係以「鄰里單元」為規劃之指導,在理想的情況下,小學生應能自行安全地步行上學,然而實際情況並非如此,常見社區交通系統凌亂,行人設施付之闕如,行人與車輛以及路邊停車競逐有限的道路空間,特別是學童上下學期間,益顯威脅。
蔣乃辛強調,由於教育資源分配不均,部分家長迷信明星學校,「跨區就讀」現象層出不窮;或因新開發地區居住人口稀疏,不足以支持新學校運作;或因學校歷史悠久,學生數量龐大,有如天文數字等等;諸多原因,造成今日學童必須由家長以汽機車接送到校,更加重校園周遭交通問題。本席呼籲政府應予重視。
蔣乃辛表示,為維護兒童交通安全,本席等要求行政院推動兒童交通安全月,加強親子交通安全的教育與宣導;加強取締二歲以下的兒童坐前座、車內未架設兒童安全座椅、後座未繫安全帶、家長騎乘機車時超載、孩子未配戴合格的安全帽、酒駕及汽機車未禮讓行人等行為。2011/04/19
案由:
本院委員蔣乃辛、潘維剛、林明溱、蔡錦隆等22人,針對警政署95-99年0-14歲交通事故統計顯示,共發生450起、255人死亡,341人受傷,其中與汽(機)車相關者就佔九成以上,此一統計顯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是奪走兒童生命的頭號凶手,突顯兒童交通安全與配備等問題應受重視。為維護兒童生命安全,本席等要求行政院推動兒童交通安全月,加強親子交通安全的教育與宣導;加強取締二歲以下的兒童坐前座、車內未架設兒童安全座椅、後座未繫安全帶、家長騎乘機車時超載、孩子未配戴安全帽及汽機車未禮讓行人等行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蔣乃辛、潘維剛、林明溱、蔡錦隆、
連署人:張嘉郡、侯彩鳳、江玲君、黃義交、盧秀燕、陳秀卿、紀國棟、劉盛良、蔡正元、林德福、吳清池、郭素春、吳育昇、帥化民、盧嘉辰、簡東明、蔣孝嚴、張嘉郡
說明:
一、衛生署98年統計顯示,少年十大死亡首因是事故傷害,其他分別是惡性腫瘤、染色體異常、心臟疾病、肺炎、敗血症等;警政署99年0-14歲A1類交通事故統計顯示,共發生69起、35人死亡,60人受傷,其中與汽(機)車相關者就佔九成以上(64起),95-98年交通是兒童事故死亡人數分別是66、56、45、53人;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日前調查結果卻顯示,臺北市國小三到六年級的學生,給臺北市交通環境打的分數平均只有五點三分(滿分是十分),兒童曾在人行道上被成排機車、腳踏車阻擋的比例高達百分之四十九點一,被攤販阻擋的占百分之十五點四,被店家貨物阻擋的則占百分之十一點六,只有百分之五十一點六的兒童表示,他們能夠經由紅綠燈與斑馬線的引導,安全的穿越馬路。在兒童交通安全上,社會提供的顯然不及格。
二、根據本席瞭解,全世界每天有七百多名兒童死於交通事故,在台灣,交通事故傷害是兒童十大死因的第一位,學童交通安全是校園安全的重要課題之一。另外國民小學校園意外事件中,以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所佔比例居首,達三分之一以上;五至十四歲學齡兒童因運輸事故死亡之比例佔所有死亡原因亦達百分之廿至百分之廿五之間,顯見交通事故對於學童安全之重大威脅與危害。向為國人詬病的交通環境中,行人顯居弱勢,未成年之學童因身心發育仍未臻完全,更屬弱勢中之劣勢,致常成為交通事故之犧牲者。在倡議「人本」、「尊重行人」口號價響的今天,如何落實安全的交通環境,保護弱勢,即成為政府首應關切與努力之目標。
三、根據本席瞭解,學童交通事故多發生於上下學途中,地點則多在居家或學校附近。小學之設置係以「鄰里單元」為規劃之指導,在理想的情況下,小學生應能自行安全地步行上學,然而實際情況並非如此,常見社區交通系統凌亂,行人設施付之闕如,行人與車輛以及路邊停車競逐有限的道路空間,特別是學童上下學期間,益顯威脅。
四、本席亦必須指出,由於教育資源分配不均,部分家長迷信明星學校,「跨區就讀」現象層出不窮;或因新開發地區居住人口稀疏,不足以支持新學校運作;或因學校歷史悠久,學生數量龐大,有如天文數字等等;諸多原因,造成今日學童必須由家長以汽機車接送到校,更加重校園周遭交通問題。本席呼籲政府應予重視。
五、為維護兒童交通安全,本席等要求行政院推動兒童交通安全月,加強親子交通安全的教育與宣導;加強取締二歲以下的兒童坐前座、車內未架設兒童安全座椅、後座未繫安全帶、家長騎乘機車時超載、孩子未配戴合格的安全帽、酒駕及汽機車未禮讓行人等行為。2011/04/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