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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iphone前 業者應先告知維修方式 刊載者:劉建國委員 刊載日期:2010/11/11

2010-11-11╱自由時報╱第A11版╱生活新聞╱顏若瑾

針對iPhone沒有台灣維修站,消費者花大錢送修後,竟然得到使用過的二手備品,行政院消保會昨表示,已與三大電信業者協調,在消費者購買iPhone前,應該詳細說明手機維修方式,並附上相關說明書,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立委劉建國與廖國棟質詢時指出,台灣iPhone用戶超過二十萬人,但消費者手機故障需遠送新加坡維修,且維修方式實際上是更換一支他人修護好的手機,擔憂有個資外流疑慮。

行政院副院長兼消保會主委陳沖表示,若業者更換一支新的手機,從民法觀點上,對消費者權益並無影響。

消保會消保官組組長吳政學說,蘋果在亞洲的手機集中站,僅上海、日本與新加坡三地,台灣與韓國皆送往新加坡;尚在保固期的手機給予全新手機,保固期外者,則以估價方式選擇是否更換備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