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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揆承諾又跳票 白賊執政,人民還能相信誰? 刊載者:劉建國委員 刊載日期:2010/12/13

上星期五於立法院原本要上演的二代健保「表決大戰」,由於衛生署臨時提出新版本,朝野黨團根本來不及協商表決,國民黨為了避免一事無成,遂緊急變更議程、端出社會救助法進行表決。社會救助法先前經衛環委員會朝野立委努力協商、僅留下一條「施行日期」未有定論,星期五的表決,國民黨再度倚靠多數優勢、通過修正後的社會救助法將自民國100年7月1日開始施行,選前吳揆承諾的「百年元旦施行」宣告跳票。

本會期「社會救助法」列為優先法案,建國也於今年10月21日即時將本法排入衛環委員會議程(然而行政院版本竟然在議程排定後兩日、才送達衛環委員會)。期間歷經五天馬拉松式審議,終於在11月3日完成多達二十六個版本的社會救助法初審審查;之後隨即於11月19日進行並完成朝野黨團協商,朝野雙方針對「施行日期」條文始終未能達成共識,在其餘修正條文朝野雙方均無異議的情況下,建國擔任召委只好裁示保留該條文交付院會表決。

吳揆於今年10月15日公開承諾:「修正後的社會救助法將在民國100年1月1日開始施行、如有需要將動用第二預備金來支應」;此外,吳揆也曾當著國民黨委員侯彩鳳的面再三保證「社會救助法將自民國百年元旦開始施行」;然而10日的表決結果讓吳揆承諾再度跳票、「白賊執政、跳票政府」的惡名始終如影隨行。

內政部以「行政作業來不及」為由拒絕在民國100年元旦施行,然而在協商過程中卻仍可不斷退讓:施行日期由原先內政部堅持的民國101年元旦修正為100年9月1日、最後通過的定案又修正為100年7月1日。由此可見,內政部以「行政作業不及」作為推、拖、拉的理由,顯然正當性不足;因此,社會救助法無法如期施行,根本不是「來不來得及」的問題,而是馬政府「做不做」的問題。

事實上,不管是採取舊法「最低生活費」或新法「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當作貧窮線計算基準點,採取的都是前年的統計數據;換句話說,若社會救助法要在100年施行,將會以98年度的調查數據計算出貧窮線,如此一來又怎麼會有「99年度尚未結束、行政作業不及」的問題?

真正的原因其實是「內政部的行政怠惰」。內政部次長曾中明曾經公開表示,若於明年元旦公佈新的貧窮線標準,將使得今年8月公布、9月開始核定的現行標準作廢,如此一來恐造成公務員在明年元旦後「核算第二次」的麻煩。

吳揆曾說過:「貧窮在哪裡,政府就在哪裡」;對照內政部針對施行新法日期的推三阻四、不甘不願,聽起來格外諷刺。如今只為了主管機關的「行政怠惰」、官僚的「方便行事」,卻要讓亟需社會救助的中、低收入戶們再等上六個月,無論如何是無法對人民交代的。

吳揆連對同黨立委的承諾都無法信守,「白賊執政、跳票政府」果然其來有自!有這樣的行政官僚,人民還能夠相信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