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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檢舉獎金8500萬 台灣呢? 公交法三讀 公平會增設告密獎金 刊載者:丁守中委員 刊載日期:2015/06/10

2015-06-10╱中國時報╱第A5版╱生活新聞╱林思慧

《公平交易法》增訂主管機關得設反托拉斯基金,且可用做檢舉獎金,圖為民眾在賣場購物。(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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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會昨三讀修正通過《公平交易法》部分條文,為強化聯合行為查處,增訂主管機關得設反托拉斯基金,並從中提撥「告密獎金」,讓公平會「長牙齒」,基金來源包含提撥違反《公平法》罰鍰3成、利息收入等。

提案修法的國民黨立委丁守中表示,聯合行為不易查察,為強化聯合行為查處,需設立反托拉斯特種基金;且有相對穩定的財源支應,才能有效、持續打擊惡質行為。

丁守中強調,聯合行為有高度隱密性,實務上也難蒐證,事業內部員工較易獲得消息,基金可用來提供檢舉獎金,鼓勵揭露違法行為。

三讀條文增訂,主管機關為強化聯合行為查處,促進市場競爭健全發展,得設反托拉斯基金。基金來源包含提撥違反公平交易法罰鍰3成、基金孳息收入、循預算程序的撥款和其他有關收入。

條文也明定,基金用途須用於檢舉違法聯合行為獎金支出、推動國際競爭法執法機關合作、調查和交流、補助涉及檢舉獎金訴訟案件相關費用支出等。

至於獎金訂定方面,公平會主委吳秀明表示,將盡速與主計總處會商訂定辦法,確認檢舉獎金該發多少;目前國際以韓國發放檢舉獎金最高,每案最高可到8500萬元台幣,其他各國則是數百萬元至數千萬元不等。

至於台灣會不會比照國外,吳秀明解釋,這必須看案子的嚴重性、罰鍰才能決定;另外,訂定時程會先跟主計總處討論後再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