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俋委員: 警政機關獎金應法制化
刊載者:李俊俋委員
刊載日期:2012/10/22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審查警政署明年度預算案,民進黨立委李俊俋、陳其邁指出,警政署在無法源依據下,僅憑行政機關通過的「作業要點」,就編列超過三億元工作獎金預算,逾越法律授權範圍,某些項目甚至連「作業要點」都早被取消,警政署竟然還照編預算,應全數刪除。
李俊俋質詢警政署長王卓鈞時表示,警政署明年度編列警政工作獎金預算,總額高達三億零五百三十三萬四千元,卻大都只憑行政規則辦理,於法無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也指出,警政署發放工作獎金欠缺法源基礎。
內政部長李鴻源表示,這些工作獎金都有經行政院核定,但他同意發放獎金應法制化,將全面檢討,若認為有必要發放獎金,將完備法制化程序。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