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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漁船越界捕魚 李俊俋委員要求海巡署強力取締 刊載者:李俊俋委員 刊載日期:2012/11/07

海巡署長王進旺今天說,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重罰後,有嚇阻作用,大陸漁船越界捕魚狀況漸減少。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王進旺報告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主管收支預算部分並備詢。

台灣團結聯盟籍立委黃文玲質詢時要求海巡署應強力取締越界大陸漁船。民主進步黨籍李俊俋也希望海巡署強力取締越界大陸漁船。

王進旺答詢說,取締越界大陸漁船,從今年3月21日起,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對大陸越界漁船實施驅離,也沒收漁具、漁獲、留置人員和查扣漁船,並依法裁罰。

他表示,依條例規定,若大陸漁船越界捕魚,可裁罰新台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從相關數據來看,已有嚇阻成效。

資料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