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提案:行政院應全面檢視民宿政策
刊載者:李桐豪委員
刊載日期:2014/12/10
案由:本院李委員桐豪,根據現行「民宿管理辦法」規定,位於都市地區具有文化、歷史及觀光價值之人文民宿(老屋民宿)無法申請合法執照,行政院應全面檢視民宿政策,並研擬相關人文民宿規範,以因應市場需求,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1.發展較早之都市地區(台北、台南、彰化等),留有許多具人文及歷史價值之老屋,經整修後成為外地光觀客體驗當地文化、民情的住宿首選,在國外如日本京都傳統民宿、韓國韓屋民宿等。然這些特色人文民宿,於現行規範中,並不符合相關法規。
2.根據交通部所訂定「民宿管理辦法」,民宿的設立僅以「風景特定區、觀光、國家公園、原住民、偏遠、離島地區…非都市土地。」為限,即使民宿業者不想違法卻「無法合法」。南部就有民宿業者主動闢建防火巷,希望能申請相關許可,礙於法規只能低調經營,除台南外尚有鹿港、大稻埕甚至公館、師大皆有類似的人文老屋民宿。
3.韓國綜藝節目「花漾爺爺」來台拍攝,其中於台北拍攝地點就是位於師大附近之老屋民宿。對遊客而言,民宿住宿經驗與旅館不同,是深度旅遊的一環,與民宿主的互動更能添加旅遊樂趣。節目放送之後,民宿因不符合法規而結束營業,但至今網路上的詢問仍不斷。網路搜尋「老屋_」就會出現「民宿」,可知市場需求存在。
4.國民旅遊習慣改變,文創產業發展、人文素養提升,過去以自然、風景區為導向之民宿規範卻未能與時俱進,政府應全面檢視現有之民宿政策,並研擬相關人文民宿規範並修改「民宿管理辦法」,使業者與消費的權益與利益皆能保障。
影音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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