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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外傳李貴敏委員阻擋「軍審法」修法之釐清 刊載者:李貴敏委員 刊載日期:2013/10/02

事實真相是:

1.「軍審法」為妥善處理洪案及相關弊端,已於今年8月6日三讀通過,並於同年8月11號由總統公佈實施。(請參附件一)

是以,在現行法下,除台灣有戰亂並經總統宣告作戰或戒嚴外,軍事案件應由普通法院及地檢署辦理。

2.至於「軍審法」之配套措施:依據本院8月5號各黨團朝野協商結論,應由「各黨團」及「行政院」另行研提(請參附件二),故暫緩列案「李俊俋委員之修法」以待各黨團及行政院之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