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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溫泉業爭合法 立委力挺 刊載者:林明溱委員 刊載日期:2012/03/22

2012-03-22╱中國時報╱第C2版╱中彰投新聞╱楊樹煌

全國溫泉業界為加速推動既有溫泉業者於七月一日緩衝期前合法化,並關心廬山溫泉遷村補償時間表與相關配套,及東埔溫泉源頭土地被鄉公所登記給當地原住民,造成溫泉使用紛爭,前天在立法院舉行公聽會,南投縣藍綠立委團結力挺,讓業者點滴在心頭。

最後與會的行政院與內政部相關人員同意即組專案研議,在最短時間內做成決議措施,至於東埔溫泉問題則由縣府進行協調處置。

溫泉法於民國九十四年公布,全國溫泉業者約五百餘家,依觀光局統計,迄目前為止,取得溫泉標章的合法業者僅七十家,比率不到一四%,經政府和立法機關兩度同意延長緩衝期至今年七月一日。

公聽會上,廬山觀光促進會理事長楊士德指出,廬山溫泉區出現遷村補償遙遙無期,該遷?不遷?既無細部規畫、時間表與相關配套更是模糊,讓業者無所遵循。

立委馬文君、蔡煌瑯及林明溱都認為,溫泉法實施,雖延長緩衝,但有窒礙難行之處,顯然法有問題,應即刻請專家學者再研議,盡速進行修法以適法。

三位立委強調,廬山溫泉既有地層滑動立即危險,遷村速不宜遲,重建細部規畫、時間表及補償救濟更不應遙遙無期,置危機四伏的公共安全於不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