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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撥用永新漁港國有地 提升漁港多功能用途 刊載者:邱志偉委員 刊載日期:2014/07/05

2014-07-05╱台灣時報╱第11版╱高雄都要聞╱蔡宗彥

爭取撥用永新漁港國有地 提升漁港多功能用途

〔記者蔡宗彥永安報導〕高雄市永安區永新漁港是近海漁撈作業的主要港口之一,由於漁港範圍內土地多為國有財產署所有,高雄市特別爭取能夠撥用,以多元發展永新漁港的功能。

為提高永新漁港多功能使用,立委邱志偉邀集財政部國產署、高雄市海洋局、永安區漁會及地方人士一同會勘,促請國產署同意永新漁港土地撥用案。邱志偉表示,高雄市永新漁港範圍內土地多屬國有財產署經管公有土地,現況皆已闢建為漁港水域及碼頭設施,提供漁船停泊、作業及公共休憩使用。他接獲永安區漁會反映,為符合港區土地管用合一原則,希望國有財產署儘速同意市府撥用漁港區內國有土地,俾協助漁會轉型朝多元發展。

邱志偉指出,永安地區漁業發展以沿岸捕撈及內陸養殖為主,永新漁港水質清澈港區水域碼頭使用率極高,漁民朋友在漁撈空閒之餘常常利用港區公共設施作為休憩使用,海洋局為提高漁港未來規劃自主性,加強設施多元及妥善率,日前即已依程序向國產署撥用港區內國有土地,以協助地方政府及漁會多元發展漁港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