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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戶訪視評估 張嘉郡籲落實 刊載者:張嘉郡委員 刊載日期:2008/03/22

中低收入戶訪視評估 張嘉郡籲落實

日期 0970322

資料來源 中國時報

版次 C2

立委張嘉郡接獲陳情,指中低收入戶審查嚴苛,致原有資格遭剔除,張嘉郡表示,新增修「社會救助法」已放寬資格,執行卻適得其反,她要求中央要督導縣市政府落實訪視評估認定,以免原有中低收入戶面臨資格遭取消,良法無法落實。

張嘉郡指出,立法院增修社會救助法,是希望將新貧階級納入社會福利體系,讓更多人能受到國家照顧,不料修法過後卻意外導致許多低收入戶家庭遭排拒在外,引起弱勢團體恐慌與不滿。

張嘉郡說,以雲林為例,原先適用舊法的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低收入戶約計7千人,修法後,遭排拒在外竟然高達3千人左右。

張嘉郡表示,社會救助法的修正,確實放寬低收入戶資格審查認定,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由三等親限縮為一等親,排除國土保安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古蹟保存用地及墳墓用地等列入家庭不動產。

張嘉郡指出,為考量民眾的實際生活情況,修法後授權讓縣市政府採取訪視評估方式,認定撫養親屬是否實際負起扶養責任,但低收入戶資格遭取消事件卻頻頻發生,導致弱勢民眾申訴無門。

張嘉郡強調,社會救助法修正後更具彈性,除條件放寬外,並將親屬扶養責任授權讓縣市政府採取訪視評估認定,她要求中央應督導縣市政府落實訪視評估,不要讓基層承辦人員成為申請人的出氣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