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取消弱勢生書籍費補助 立委諸公請命
刊載者:許智傑委員
刊載日期:2012/03/19
對教育部在沒有任何協商與照會的情況下,以一紙公文片面終止對弱勢學生的書籍費補助,令縣市政府措手不及,危及弱勢學生就學權益,立委邱志偉、許智傑、李昆澤昨天表示深感遺憾,並希望教育部履行﹁就學安全網計畫﹂對弱勢照顧的承諾,恢復書籍費補助。
邱志偉表示,對弱勢學生購買教科書、簿本及其他相關代收代辦費用的補助,依教育部﹁就學安全網計畫﹂明載,其實施期程自九十八年一月十四日起至今年底止,因此教育部實在沒有理由違背該計畫的承諾,任意中止對弱勢學生的書籍費補助。
邱志偉指出,以高雄市為例,自九十七學年度第二學期起,教育部依﹁就學安全網計畫﹂規定,每位學生國小最高一千五百元、國中最高一千六百元,由教育部補助百分之五十;統計高雄市國中小學生申請教育部此項補助者每學期約二萬人,縣市合併後增加至約四萬人,申請金額約六千萬元,教育部補助百分之五十,約三千萬元。
許智傑則強調,高雄市自九十七學年度起至一百學年度第一學期,每學期均依﹁就學安全網計畫﹂辦理期程,函報教育部申請弱勢學生代收代辦費補助,惟教育部今年二月九日函請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申請一百學年度第二學期國中小學生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之補助的公文中,卻逕行刪除﹁書籍費﹂乙項,僅補助家長會費、午餐費、保險費,即每位學生每學期最高補助五百二十元,明訂補助項目為:家長會費一百元、午餐基本費一百元、午餐燃料費一百六十元、學生團體保險費一百六十元,書籍費需全數由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自行負擔。
邱志偉、許智傑、李昆澤三位立委均強調,對弱勢學生的照顧,保障其就學權益,是社會公平正義的一環,呼籲教育部一本照顧弱勢學生初衷,履行﹁就學安全網計畫﹂之承諾,繼續補助各縣市學生書籍費,以協助弱勢家庭學生順利就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