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許智傑正積極進行聘任人員人事條例草案的連署提案,希望未來能讓更多研究類的人才進入政府機關,為公務體系注入活水!
【中央社╱台北7日電】 2012.04.07 07:25 pm
為解決現行科技、文化、社會教育及訓練等機構進用專業人員困難的現象,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許智傑提出聘任人員人事條例草案,希望為公部門注入活水,達成專才專用目的。
許智傑接受訪問時表示,草案授權文化、社會、科技、學術研究及訓練機關等單位首長,可循政務官模式,聘任專業人才,中央機關以法定員額1/2為上限,其他各地方政府機關則以10%為上限。
他說,近年國家致力推動科技研究、文化及社會教育等事務,但受限人事法令僵化,不僅無法達成專才專用目的,甚至還造成延攬與留任人才的困難及劣幣驅逐良幣情形。
許智傑表示,目前部分學術研究及社會教育機關人員雖可適用「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但教師法施行後,這類屬於公教人員範疇的聘任人員,不應繼續適用現行聘任制度,有必要立專法規範。
他說,依行政院組織法研修小組規劃,目前依「社會教育法」設立的社教機關,包括國史館、科學博物館、海洋生物博物館等,未來大部分將改隸文化部,衍生的聘任法源依據、資格審查及退休、撫卹等問題都有待解決。
至於延聘專才標準,許智傑表示,各機關可設置遴選委員會,根據發表的作品、論文等延聘,具專業素養的人才,學科不一定很好,若僅以一般公務員考試做為晉用標準,會錯失這些優秀人才。
【2012/04/07 中央社】@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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