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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政府罔顧建教生權益!勞委會、勞保局聯手欺負建教生?」 刊載者:許智傑委員 刊載日期:2012/04/19

(立法委員許智傑、何欣純國會辦公室新聞稿,2012/04/19)

立法委員許智傑昨日(19日)偕同高雄市中山工商及中山工商建教合作機構,針對近年來建教生於建教合作機構中接受訓練時,其生活津貼之權益受損召開記者會。中山工商之學生於民國97年9月~98年2月間於建教合作機構受訓,但卻因該機構倒閉,致使該校之建教生未領取該得之生活津貼。而該機構於建教生受訓時皆有替建教生繳納墊償基金,但於該機構倒閉後,中山工商替學生向勞保局要求以墊償基金補償學生受損之生活津貼,勞保局卻以建教生非勞工為由不願補償。

中山工商實習處主任張簡溪俊表示,98年在勞保局不願以墊償基金賠償學生後,隨即提出法律訴訟,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勞保局敗訴,但勞保局不服提出上訴,最高法院判決學生敗訴,導致該案學生受損之權益,無法以墊償基金賠償。明明建教合作機構有幫學生提撥墊償基金,但卻在發生事情後,勞保局卻不願以墊償基金賠償,極不合理,那過去繳納的錢不就都被勞保局吞掉,且勞保局敗訴後再提上訴,顯見這些行政官僚完全不顧建教生的權益。

立法委員許智傑指出,馬政府近期帶頭調漲民生物資,導致一般民眾生活辛苦,對弱勢家庭更是苦不堪言。建教生本就來自較為弱勢的家庭,這些學生都是因為生活壓力不得不選擇建教班,但當學生遇到問題期望藉由墊償基金來補償,我們的勞保局卻是敗訴了再上訴,完全罔顧建教生的權益,我們的馬政府不只欺負一般人民,連弱勢家庭也要一起欺負下去。

許智傑及何欣純兩位委員於會中表示,勞保局要求建教合作機構幫建教生投保時須加註建教生,但此一政策並未落實,導致許多建教機構仍舊持續幫建教生投保,原本想幫建教生多買一層保障的機構,現在卻像傻瓜一樣把錢投入大海。竟然勞保局認為建教生不同於勞工,不得以墊償基金賠償其損失,那勞保局就應積極向建教合作機構宣導,並應退還過去建教機構幫建教生繳納的基金;且勞保局應盡速與教育部討論,盡快完善保障建教生權益的法令與制度。兩位委員也呼籲,這個政府萬物皆漲已經有夠欺負小老百姓,不要連弱勢家庭的學生都要欺負下去,這樣真的是為社會大眾所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