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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稅 宜採分年調高 兩大關鍵 政府態度必須堅定 設法讓民眾接受配合 可參考日韓課稅幅度調整稅額 刊載者:曾巨威委員 刊載日期:2012/03/01

2012-03-01╱經濟日報╱第A18版╱稅務法務╱記者徐筱嵐∕台北報導  

政府宣示推動「能源稅」完成立法,新科立委曾巨威表示,能否開徵能源稅的關鍵在於如何讓民眾接受、配合,政府政策態度堅定,若不能克服這兩項,能源稅問題都是空談。開徵方式則建議採分年進行,或參考日、韓的課稅幅度,調整開徵稅額。

行政院長陳冲在立法院開議前宣示推動「能源稅法」完成立法,能源稅開徵與否,產官學界已探討十多年,由於衝擊影響大,遲遲無法推動、落實。本報昨(29)專訪有稅改先鋒之稱的立委曾巨威,他直指,課徵能源稅有三大挑戰。

首先,台灣民眾長期習慣油品、水電的低價格,產生浪費性的能源使用,近年來在政府推動下,灌輸民眾節能減碳概念,觀念建立很重要,若要使民眾有實際強烈感受的行為改變,就要進入課稅階段。

曾巨威表示,民眾使用習慣的養成,政府要承擔一部分責任,過去有一段時間,能源相關產品價格由政府國營事業經營,包括水電、油品等,為讓民眾使用上不會有成本過高的負擔,採取低價策略,導致民眾沒有節省概念。

他指出,由於油價調整或其他能源政策,牽涉許多複雜政治因素,政府的政策態度就會變得曖昧,以現行「浮動油價調整機制」為例,調漲金額採減半政策,假如調漲3元,實際反映在油價為1.5元,設計油價調整公式,除了資訊透明,也是要讓民眾習慣價格的起伏變動。他說,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機制,只要政府態度軟化,民眾就有期待空間,形成一種不良循環。

第三個挑戰為課稅方式如何讓民眾接受,他建議,開徵能源稅要分年調整,假如目前價格偏低十元,一次課徵幅度太高,可分成十年調整,並事先公布告知民眾,未來將邁入能源高價時代,循序漸進才不會造成過大衝擊。

若調整幅度過大,他認為,可比較主要競爭國家日本、南韓,做為調幅標準。若日韓目前的能源價格比我們多十元,台灣就以此為標準,花十年才調整到與日韓現今相同的稅額,不會太傷害產業的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