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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天麟 亞洲新灣區門面漏油 立法院決議中油半年 刊載者:黃昭順委員 刊載日期:2013/03/21

〔記者呂佩琍高雄報導〕延宕二十五年未獲解決的高雄市苓雅寮社區中油漏油事件終露曙光!在民進黨立委趙天麟強力監督及積極協調下,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天做出決議,台灣中油公司半年內應先支付補償金九千五百九十二萬元。

這項決議為,中油公司應於六個月內依民國八十年八月中油與居民協調結果及環保署的裁決盡速完成賠償事宜,支付自民國八十五年七月計算至一百零一年六月,共十六期未支付的補償金九千五百九十二萬元,於未來每年持續支付五百九十九點五萬元,直至土壤整治完成。

趙天麟表示,民國七十八年發生苓雅寮社區漏油事件,當時裁定中油應每年賠償五百九十九點五萬元,但民國八十六年中油以審計部認為不應以睦鄰經費項下支出為由不再另編預算支付補償金,經居民陳情及多位立委包括鄭朝明、李復興、廖國棟、蔡錦隆、黃昭順等人努力後,中油漏油導致汙染事證明確。

近日經趙天麟強力監督、積極協調下,召開二次協調會與經濟部國營會及台灣中油公司達成共識,中油應支付共十六期未支付之補償金九千五百九十二萬及未來每年持續支付五百九十九點五萬元直至土壤整治完成。但此案公文在中油內部拖延一年未落實執行,趙天麟認為,中油的拖延嚴重影響未來亞洲新灣區的門面,應盡速完成賠償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