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商求傳承 陳情續發執照
刊載者:黃昭順委員
刊載日期:2013/05/29
「搶救中藥業」、「還我生存權」…,中藥公會全聯會成員數十人昨至衛生署陳請,抗議衛生署廿年未發中藥販賣執照,任憑業者逐漸凋零、行業消失。衛生署指出,依法現在只有中醫師及藥師可以販賣中藥,衛署不能違法發照。
中藥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朱溥霖表示,根據藥事法第一○三條是發照有據的日出條款,而非日落條款。中藥販售執照對象以八十二年二月五日為界分兩種,一是之前有經營事實的業者,另為之後領有經營中藥證明文件,修習中藥課程達一六二小時者。
但衛生署自八十二年至今未再發放中藥販賣執照,導致全國中藥商人數從原本一萬五千多人,大幅減少至一萬人,還有近兩千名欲投入中藥商行業者,抱著中藥課程修業證書在空等!
立委黃昭順也現身抗議現場指出,政府就連廚師都可以發給執照,怎能不發照給中藥商?更何況中藥商只要求販售中藥未要求調劑中藥,衛生署不應模糊焦點。
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主委黃林煌表示,衛生署瞭解許多中藥商有傳承的需要,但《藥事法》第廿八條明訂,八十二年之後只有中醫師或修習中藥課程十六學分的藥師或藥劑生才能販售中藥。
黃林煌強調,他認為現行法令某種程度上形同「封死」中藥商生路,因此,他正全力爭取於《藥事法》增訂「中藥材販賣業者」條款,賦予業者可經營中藥材進、出口及批發、零售的權利;同時爭取勞委會開辦「中藥材管理技術士」技能檢定考試。
朱溥霖強調,衛生署規畫的「遠景」緩不濟急,中藥公會全聯會不會坐視中藥商這個行業走入歷史,若短時間內無法獲得善意回應,不排除走上街頭抗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