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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走出去 參與國際組織 目標印度洋大西洋 刊載者:黃昭順委員 刊載日期:2013/10/18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胡興華17日說,台灣目前在太平洋參與國際漁業組織最完整,未來目標為印度洋與大西洋。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經濟委員會上午聯席初審「北太平洋公海漁業資源養護與管理公約」及「捕魚實體參與文書」案。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黃昭順、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黃偉哲質詢都問及,未來還要努力加入哪些國際漁業組織?

列席備詢的胡興華答詢表示,下一步目標鎖定印度洋與大西洋。印度洋部分,希望正式參與印度洋鮪魚委員會,現在是被邀以專家身分參與,相較下發言權力道較弱。

外交部次長柯森耀也指出,台灣漁民在印度洋有很大利益,外交部會繼續努力。印度洋鮪魚委員會屬聯合國糧農組織體系,目前只受邀派專家參與,還沒加入,將努力爭取。2013/10/17

讓漁業走出去 立院初審北太平洋漁業利益

【記者陳開明台北報導】立法院外交及國防、經濟委員會17日聯席初審通過北太平洋公海漁業資源養護與管理公約及捕魚實體參與文書,維台灣漁業利益。

據外交部書面報告說,以中華台北名稱、捕魚實體(Fishing Entity)身分及會員地位,參與北太公約建立的國際組織北太平洋漁業委員會,可參與有關捕魚規範制定、漁獲配額及年度預算分配等決策。

書面報告指出,台灣在北太公約管轄公海水域有重要秋刀魚漁業利益,而秋刀魚是公約目前最主要管轄魚種。就維護漁業利益而言,北太公約可讓台灣參與包括制定漁獲配額標準及配額分配、通過養護與管理措施等決策,有效維護台灣在北太公約水域龐大漁業實質利益。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黃偉哲、中國國民黨籍立委詹凱臣等人質詢時關注北太公約生效後權益問題。

外交部次長柯森耀答詢表示,以捕魚實體加入,在修約部分沒決定權,但討論修約時有提案權。實務運作上,修約需經所有會員充分討論,多透過共識決,能提案並參與討論非常重要。未來加入後,再視會員間互動情況,看可否進一步修約或改變目前地位。

至於漁獲配額規定是否影響台灣秋刀魚漁獲量?柯森耀會後受訪認為,可能是照過去漁獲量訂比例,希望維持秋刀魚年平均漁獲量16萬公噸以上,如能增加當然更好。未來還要在委員會談,每年也可能定期開會協商比例是否合理,但至少有這個公約絕對有利。2013/10/17

漁業署:明年4月起 禁撈開花母蟹

【記者陳開明台北報導】蟹季到,漁業署統計,蟳蟹產量2年間少7%,預計明年4月起禁捕特定尺寸蟹,且每年5至9月底主產卵季禁捕開花母蟹,違者罰款。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署長沙志一17日表示,不論是看國家地理頻道或他所知,先進國家只吃公蟹,不吃母蟹,漁船撈到母蟹都會丟回海裡,已行之有年;但他到漁港,看到國內還在吃受孕的開花母蟹,所以希望推動捕撈管制,持續與漁民溝通,已獲多數人認同。

漁業署統計顯示,民國99年蟹類產量1萬397噸,100年少了111噸、剩1萬286噸,101再減產624噸、剩9662噸,101年比99年少735噸。

漁業署官網17日預告「沿近海漁船捕撈蟳類漁獲管制措施」,預計明(2014)年4月1日施行。

屆時禁捕的,包含1鏽斑蟳(Charybdis feriatus):甲殼寬(指蟳蟹類背甲橫向兩側最寬的距離)未滿8公分,2紅星梭子蟹(Portunus sanguinolentus):甲殼寬未滿8公分,3遠海梭子蟹(Portunus pelagicus):甲殼寬未滿8公分。

4善泳蟳(Charybdis natator):甲殼寬未滿6公分,5旭蟹(Ranina ranina):甲殼長(指蟳蟹類背甲直向兩側正中的距離)未滿8公分。

沙志一說,蟳類4季、全台都產,最主要的產卵季是每年5月1日到9月30日,將禁止這期間捕撈俗稱的開花母蟹(即將受精卵抱於體外腹側的母蟹)。他指出,誤捕或纏繞漁網而撈起的蟳蟹類,不論活或已死,都要立即放回海中,不得攜帶入港或持有;但以刺網誤捕,限於卸貨漁港的整補區自網具上移除,並應於漁船進港後12小時內放回海中;21個漁港都會抽驗。

只有以學術研究目的,且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受上述規定限制。違反前述規定時,將依漁業法第65條第5款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沙志一重申,基於國人飲食習慣,蟹黃、膏是未受精的卵或精子,可食用;蟳蟹雖是無脊椎動物,但花開母蟹等於是哺乳類中已受孕懷胎的貓狗,不應再撈捕、食用;另呼籲火鍋店不要再用小蟹熬湯,只要做好永續、保育,寄放在海洋中的蟳蟹會繁殖得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