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碧玲呼籲馬英九速依憲法44條啟動院際協商
刊載者:管碧玲委員
刊載日期:2012/10/16
管碧玲呼籲馬英九速依憲法44條啟動院際協商
解決行政院、考試院互推退休人員年終獎金爭議
立法委員管碧玲昨(15)日質詢中央政府總預算,提出支領月退休金之退休軍公教及國營事業人員年終獎金違法給付之質疑,行政院長陳?答詢時表示「不清楚,要請教考試院」,管碧玲認為這已是「兩院互推的局面」,她呼籲馬英九應立即依據憲法第44條,啟動院際協商。
管碧玲指出,99年11月10日,考試院以「不符時宜」的理由,已經把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26條2項修掉了,該條文內容為『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長期以來此即為行政院將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視為臨時加發薪金的依據。管碧玲認為,陳?將此爭議處理成「兩院互推」的局面,但99年法源拿掉後,行政院仍依據自己年年發布的「注意事項」繼續發放,平行的考試院能說甚麼?
管碧玲表示,銓敘部修掉法源,行政院本應依法行政,停止發放。但行政院反而選擇性引用憲法釋憲條文,自我解釋為「不需法律保留的給付行政」,繼續給錢,無視於該釋憲文明載「有關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法律定之」的部分。造成違法給付狀態。現在兩院對誰能決定這筆錢依法能不能給付產生爭議,其實是鬧笑話了。
管碧玲認為,陳沖不願為吳敦義製造的「注意事項」給付收實善後,也不敢替它辯護,將爭議推出去的作為,再度傷害自己的形像。然而,兩院互推既然出現了,事關一年202億的重大事項,兩院發生爭執,馬英九應立即啟動憲法44條規定,啟動院間協商。不要讓這件事情,因為陳沖的性格缺陷而繼續延燒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