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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提年終慰問金分三級發放 管碧玲:應要有發放的邏輯與正當性 刊載者:管碧玲委員 刊載日期:2012/11/27

針對有藍委提出以月收入多寡分三級距編列發放年終慰問金,立委管碧玲表示陳發放年終慰問金的標準有其邏輯,「月退兩萬元以下,以及因作戰、演訓傷亡者或其遺族」主要是在兼顧社會公平的情況下,仍可照顧到弱勢的退休公務員族群。但所謂以月收入分三級發放,管碧玲表示在目前勞工退休後都未有年終慰問金、公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又高出勞工甚多的情況下,退休公務人員年終慰問金分三級發放的邏輯在那裏?這樣的發放的標準應該要有一套可以說服人民的理由與正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