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用和父任中國電信新媒體創投在台關係企業董事長 陳冲需出面解釋
管碧玲批政院堅持錯誤且汪自曝其短 利益結構成形不堪設想
針對行政院堅持提名被交通委員會決議擋下的NCC新委員汪用和,立委管碧玲及葉宜津今(1/14)召開記者會批評行政院忽視問題的嚴重性,汪用和父親汪大華乃專門投資電信及新媒體的創投(北京信中利集團)在台設立從屬關係企業(新中國際)的董事長,與NCC主管之電信網路監理業務高度相關,嚴重利益衝突應完全迴避,政院不應堅持錯誤讓此一利益結構形成;而汪用和日前所發出的新聞稿說ISP非NCC管理,也自曝其毫不具備NCC委員的基本專業;管碧玲呼籲陳冲要親自出面解釋各種疑點。
管碧玲批評,事情已發生五天,行政院竟然還渾然不覺嚴重性、堅持錯誤提名。對於汪用和在1/10所發新聞稿喊冤遭「惡質抹紅」,管碧玲指出,經濟部資料明白顯示汪父擔任董事長的新中國際就是完全登記為「陸資」、資本直接來自北京,何需別人抹紅?管碧玲強調,汪潮涌是否為叔公?與汪用和有無血緣關係?新中國際業務為何?這些都不重要,關鍵是「北京電信媒體創投-在台關係人-NCC委員」的利益輸送結構非常明確。
管碧玲強調,汪潮涌的北京信中利集團官網及新中國際官網(後者已於1月12日上午緊急關閉網站)都清楚寫著(信中利)「主投方向為電信增值服務、信息技術開發和應用、新媒體等」,許多中國投資界資料也都一致以「在高科技、傳媒與電信服務領域共投資十多家公司」介紹汪潮涌。而信中利創辦人兼總裁汪潮涌以59.9%的控制性股權在台成立新中國際,自己擔任董事,讓汪父汪大中擔任董事長、汪用和妹妹汪用中擔任董事、汪用和先生周守訓擔任顧問,再由汪用和出任國家最高電信、網路、媒體的監理及政策主管機關NCC之委員,這麼明顯的利益結構,問題還不嚴重?
葉宜津也批評,汪用和的審查在上周四被交通委員會退回院會後,發出的新聞稿除了模糊焦點,還自曝毫無專業。葉宜津指出,汪用和聲稱『管碧玲所稱汪超涌的創投公司,投資項目其中之一為電信事業,經查了解這家公司在中國大陸的電信投資僅為ISP(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網際網路服務業,如百度、搜狐網等),也不屬NCC業務範圍』,葉宜津痛批汪用和搞不清楚ISP的主管機關就是NCC,而百度、搜狐網是ICP(網際網路內容業者)而非ISP,汪用和對NCC基本業務都無法掌握,完全搞錯了還敢發新聞稿亂寫,豈有資格擔任NCC委員?
管碧玲表示,行政院長陳冲必須出面說明堅持提名汪用和的理由,也必須向社會清楚說明,為何從陳元玲到汪用和,兩次NCC委員的提名,都一定會有一位與中國創投高度相關的提名委員?而且這次更嚴重,是直接投資電信及新媒體的北京創投,且是中資控股在台設立關係企業,並將由董事長女兒親自擔任NCC委員,此一利益輸送結構一旦形成,後果不堪設想,無論如何陳冲必須解釋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