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慰問金發放原則早已定 人事總處昨回文予民眾仍含糊不清
造成部分退休公務員不安 管碧玲:行政機關反應牛步化
立法委員管碧玲今接到一位因公成殘的退伍軍人陳情,他表示今天收到人事總處公文(詳附件),回文表示年終慰問金仍遵照陳沖院長所提的:因「戰、演訓」成殘的標準發給。其他認定「仍需視立法院通過的102年總預算或其他相關決議辦理」!由於這名退伍軍人是因公成殘,並不是因"戰、演訓"成殘,人事行政總處的回函與之前他從報上所認知的發放標準不同,因此感到惶恐不安!管碧玲接到這名退伍軍人的陳情後表示年終慰問金發放範圍早在1月14日確定擴大為因公成殘公務人員,但人事行政總處仍以這種不合時宜、不確定的答覆,造成小老百姓惶惶不安,不但沒有同理心,行政效率實在是過於牛步化。
管碧玲表示退休公務員的年終慰問金的發放範圍在今年1月14日立法院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朝野黨團協商時已經確定擴大為「支領月退休金(俸)2萬元以下的退休(伍)人員或遺眷;及因作戰演訓或因公成殘、死亡軍公教退休(伍)人員或遺族」。但人事行政總處在昨(1/21)日發給民眾的回文,仍以陳院長於10月23日公布的發放原則回文給民眾,而當時陳的原則僅為「支領月退休俸新臺幣2萬元以下的退休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休人員或其遺族,才發給年終慰問金。」並未包括”因公成殘”的退休公務人員,雖然同時在回函提到具體發放對象仍須視立法院通過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的決議辦理。管碧玲表示一般民眾根本不會知道立法院所做的決議為何,這樣的回文只是讓人民仍誤認為發放對象仍為因「戰、演訓」成殘的退休人員,而不知已經擴大為一般因公成殘的軍公教人員。
管碧玲表示這種攸關人民的權益的函文,在發出前應該檢視一下內容有無不合時宜之處,尤其是這麼重大的國家事件是基本常識,就這樣輕易發函出來,只是徒然造成小老百姓的困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