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代寫廣告泛濫將罰20-100萬 管碧玲提修法今在委員會通過
刊載者:管碧玲委員
刊載日期:2013/05/23
網路論文代寫廣告氾濫,引誘學生違法犯罪,教育部卻苦於無法可管。立委管碧玲提修法增列「學位授予法」第七條之三,對論文代寫廣告與代寫論文者處予20萬至100萬元罰款,並可按次處罰,今在教育委員通過,未來對於這種論文代寫行業將有法可管。管碧玲感謝教育與立院同仁的支持,盼能有效遏止論文代寫歪風。
管碧玲今在教育委員會質詢蔣偉寧部長,指出論文代寫廣告在網路充斥,一打開電腦蒐尋,有關論文代寫的廣告與訊息高達613萬條,比魯肉飯159萬則、炸雞店326萬則高出數倍之多,不只是碩士論文,連教授升等論文都有人代寫,還有提供多種語言服務,招攬學生代寫…等等,顯示論文代寫業者與論文代寫情形已經達到專業化與企業化發展程度,這種公然誘人犯罪的手法,簡直是肆無忌憚。
管碧玲指出論文代寫猖獗,長期下來將導致學生品格和素質下滑,影響國家人才培育;也顯示大學指導教授、論文口試委員沒有嚴格把關,「代寫行業興盛,代表著大學的墮落」,要求教育部正視此問題,不要再讓大學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因此管碧玲提案增修「學位授予法」第七條之三,明定以廣告、口述、宣播、或其他方式,引誘代寫論文、創作、展演、書面報告或技術報告;以及幫人代寫論文,或協助舞弊方式供抄寫論文創作、展演、書面報告或技術報告者,將處以20萬至100萬元罰鍰,並可按次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