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版監督條例出爐 管碧玲批重重的呼了50萬人一巴掌!
刊載者:管碧玲委員
刊載日期:2014/04/03
立委管碧玲取得行政院版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在臉書上痛批這是重重呼了50萬人一巴掌,嗆人民「免假肖」,管碧玲重批馬江政府「恬不知恥」!
管碧玲指出,行政院版監督條例的關鍵在第16條,簡直是「帝王條款」。管碧玲質疑,此條文明白告訴人民,立法院對於協議認為有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或認為有立法之必要者,完全沒有真正的審查權,、也沒有實質影響力,因為審查程序準用行政命令審查程序!也就是,三個月未完成審查,則「自動生效」,亦即是準用「張慶忠程序」!
政院版監督條例第16條條文(第一項)『協議之內容未涉及法律之修正或無另須以法令訂之者,於送達立法院後,應提報立法院會議。』,(第二項)『出席立法委員對於前向協議之內容,認為有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者,或應以法律定之者,準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條第二項、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處理』。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有關的規定,即有關「行政命令」之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