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乃辛支持刪除無法源依據的立委經費預算
刊載者:蔣乃辛委員
刊載日期:2012/10/31
1011030聯合報A2版
立法院長王金平昨天「措施性法律」再掀波瀾。國民黨立委蔡正元、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口徑一致表示,「解釋很勉強」。
反對蔡正元「9A立委」的陳學聖昨天晚上在政論節目改口表示,若確定是措施性法律,就跟之前退休軍公教慰問金一樣;他敢大膽講,國民黨團會把這筆預算刪除。他個人支持全刪。
「9A立委」提案已獲得十二名國民黨立委連署,分別是林德福、賴士葆、盧秀燕、呂玉玲、陳鎮湘、孫大千、江惠貞、蔣乃辛、羅淑蕾、黃昭順及提案立委蔡正元、李貴敏。
王金平昨天引用「立法院組織法」及「立法委員行為法」解釋9A有法源,且預算由立法院會通過,屬「措施性法律」。蔡正元反駁說,立法院組織法第卅二條談的是「公費助理及其辦公事務費」,立委行為法第十三條規定立委「待遇」比照部會首長,兩條文都跟9A無關。
根據明年度預算書,公費助理相關費用每人每月編五十四萬多元,辦公事務費另編每人每月一萬四千多元,都不在9A項目。
至於措施性法律,蔡正元說,這是用來刪軍公教退休慰問金的理由,怎能反而當成維護立委9A理由?且每一年度實施一次即失效力的經費,才能以措施性法律名義編預算,但9A卻是「可無限制反覆」經費。此外,根據大法官釋字第三九一號,立委不得決議自行增加支出,也不得任意挪動預算項目。
提案立委李貴敏說,於法不合就應刪,若合法也要考量社會觀感、政府財政;「不能單純用法律解決,要用同理心全面檢討。」段宜康說,若說9A都有法源「並非很堅實」,立委所領津貼很多都與「辦公事務」無關。
民進黨團書記長蔡其昌說,砍人福利一定顧人怨,但「我們先痛,再讓別人痛」,再談共體時艱大家也比較聽得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