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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乃辛抨擊,華光社區都市計畫都未定案,就要強制拆遷,還要追繳不當得利,合理嗎? 刊載者:蔣乃辛委員 刊載日期:2012/12/28

為開發華光特區成北市新商辦金融中心,法務部去年起陸續要求華光社區占用戶強制搬遷,並催討占用不當得利,但因華光社區居民多屬經濟弱勢,搬出後恐無處可去,弱勢居民昨天舉辦記者會抗議。

北市都發局副局長王榮進表示,會將居民意見轉呈中央,建議中央尋求更佳解決方案;但也表示,法務部對土地有管轄權,不當得利追討又已經判決確定並發出強制執行令,市府可作為有限。

位於金山南路、杭州南路與金華街間的華光社區,早年為台北看守所、法院員工自行搭建非列管眷村,民國35年起陸續發展,最多達約700戶規模。

但為推動華光特區開發,去年起法務部以「侵占」公有地為由,要求住戶遷出,近日更表示要向現住戶追討不當得利。昨約30名居民,在議員林奕華等人陪同在議會舉辦記者會。

當地住戶李志均說,法務部強制要求居民遷出,還要居民自拆社區住屋,事後又要居民賠償占地的「不當得利」,讓老人家棺材本耗盡,情何以堪。

60多歲的林阿春也痛斥,一家人一輩子奉公守法,連派出所都沒進去過,現在政府要拆房子,還提訴訟求償7百多萬元不當得利,凍結勞保退休金,三個女兒薪資帳戶也被強制扣款,讓經濟陷困頓,根本是逼人去死。

住戶王先生則說,希望市府提出安置計畫,並要求安置前停止拆遷與求償。

林奕華與立委蔣乃辛也質疑,華光不論是要成曼哈頓或六本木,都市計畫都未定案,就要以推土機方式強制住戶拆遷,還要追繳不當得利,合理嗎?議員厲耿桂芳則建議以「國宅承購」模式,就地安置。

都發局總工程司高文婷說,華光特區未來朝專區發展,非公設用地性質,不能拆遷補償,且屬中央工程,現住戶安置是中央權責,北市府只能技術性延緩拆除執照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