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聯合報╱第A6版╱話題╱記者陳乃綾╱台北報導
Google前全球副總裁李開復日前公開支持Uber,批政府「過時法律驅逐新科技」。朝野立委敦促行政院,輔導管理合法的計程車業者「技術升級、資訊轉型」,或讓Uber與現有車行「策略合作」。
行政院近日跨部會「追殺Uber」,經濟部發函要求「優步(Uber)」解釋在台涉違法經營事項,否則撤銷投資;交通部也多次處罰Uber招攬自用車載客。朝野立委要求Uber應符合我國規定登記,並如實繳稅。
Uber抽佣兩成車資,大發利市但遭質疑未繳稅。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表示,財政部雖訂出網路交易課稅標準,但Uber遊走在實際交易和網路交易邊緣。他要求財政部查明Uber到底有沒有繳稅、需不需要繳稅。
國民黨立委丁守中表示,台北共有五萬輛計程車,北京、上海或歐美國家計程車密度都不像台北這麼高,推動「共乘制度」是合理;但台灣情形不一樣,現在供過於求,再開放私家車共乘,「計程車都不用活了。」
民進黨立委葉宜津說,Uber是數位化發展下的產物,也是趨勢,但Uber有營業行為卻逃漏稅,消費者安全保障也付之闕如,交通部對Uber開鍘並沒有錯;但只是罰、下驅逐令也不是辦法,交通部應思考如何將Uber納入政府管理。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表示,Uber對台灣「是刺激,也是轉機」,政府應藉Uber帶來的挑戰,由政府扮演轉型推手,協助計程車業者「產業升級」,引進更新的科技設備,才能幫計程車業者「找到活路」。
管碧玲說,交通部不能再對計程車產業「缺乏想像」,接下來在規劃新計費表時,一併研議無線電設備和通訊網路設備相容性,推動計程車業智慧化、網路化,也有利國際觀光。
賴士葆指出,Uber與「第三方支付」一樣,都是網路時代產業模式發展快速的案例,政府有必要針對網路新興行業去思考如何通盤修法,但不宜貿然讓Uber「就地合法」,應找各方協商是否能以策略聯盟方式合作,一方面讓Uber模式可在台灣合法應用,另一方面也提供計程車產業轉型契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