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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消息]修憲能修就修 降投票年齡最大共識 刊載者:賴士葆委員 刊載日期:2015/01/05

資料來源:自立晚報╱政治特區

立法院目前共有11案已成案修憲案,朝野立委都提議下修投票年齡,成為最大共識。部分民進黨立委提議變更五權分立現況,部分國民黨立委則希望憲政體制加入內閣制精神。修憲能修就修,立院氣氛不尋常。

第8屆立法院最早提出修憲案的是民進黨立委李俊俋,他在民國102年提議廢除監察院並於立法院增設人權監察使,增設國家審計委員會。不過,全案一直沒能順利交付委員會,仍在立法院院會與立法院程序委員會間來回。

提議變更現行五權分立制度的還包括民進黨立委陳其邁、陳亭妃與葉宜津。陳其邁希望考試院職權移到行政院、監察院職權移到立法院,審計部歸屬立法院;陳亭妃提議廢除監察院及考試院,所屬職權移轉到立法院;葉宜津提案內容是將考試院職權移到行政院下,設獨立機關行使;監察院調查權、審計權移歸立法院。

朝野立委提案意見一致的是下修選舉年齡,國民黨立委盧秀燕、民進黨立委鄭麗君、高志鵬與陳亭妃都提議選舉年齡下修到18歲。

鄭麗君除提議下修投票年齡,還另外提案增訂憲法人權相關內容。修憲包括人權入憲,是民進黨與國民黨最大不同地方。

九合一選後,各界開始討論是否應變更為內閣制,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提案恢復立法院行使閣揆同意權;國民黨立委呂學樟希望融入內閣制精神,落實政治權責相符,雖已完成連署,但仍未向立法院提案。

民進黨立委陳唐山日前也提案將憲法增修條文統一前提改為「情勢變更」,並明定中華民國領土為有效統治區域;國家主權變更或合併,需經公民過半數投票並過半同意;政府與對岸簽訂條約須經立法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