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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消息]明訂分紅《公司法》今三讀 牽涉與工會協商《勞基法》仍卡關 刊載者:賴士葆委員 刊載日期:2015/04/24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第A14版╱政治╱何哲欣 黃信維 黃揚明

國民黨力推《公司法》、《工廠法》、《勞動基準法》等加薪三法修法,要求企業賺錢要分紅給員工,不過因工商團體抗議,上周未能完成三讀。立法院長王金平昨召集朝野協商,會中獲共識,今將先三讀《公司法》,公司須在章程訂明獲利比率分派員工酬勞,《工廠法》與《勞基法》因牽涉公司如何與工會協商,尚無共識。

綠營憂假加薪真減稅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賴士葆說,起碼今天能三讀通過《公司法》;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說,樂見《公司法》三讀,但國民黨還想修《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這是假加薪、真減稅,民進黨反對。《公司法》初審通過的條文規定,公司分派員工酬勞,以發行新股或現金為之,昨朝野協商後,改為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新聯盟政團召集人李桐豪解釋,改用股票,可讓老闆更有彈性。爭議較大的《勞基法》,賴士葆原提案版本,公司提出獎金或紅利分配計畫書,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就能實施,但初審後改為分配書要工會同意。據轉述,經濟部建議回到賴士葆版本,且建議刪除罰則,但民進黨反對。藍委吳育仁昨則與工會團體開記者會,呼籲讓工會或勞資會議參與制定利潤分享計畫。

《兩岸監督條例》付委

李桐豪也提及《公司法》規定分配給員工的是「獲利」,但《勞基法》與《工廠法》修改規定的是「盈餘」,因攸關是稅前或稅後分配的範圍,未來修法應改為一致,將留待下周協商。立院今也將處理《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復議案,國、民兩黨都同意表決,因藍委人數優勢,可望交付委員會審查,不過因下周內政輪值召委是藍委張慶忠,台聯不願讓張主審,揚言今霸主席台杯葛。

《公司法》修法重點

.公司應於章程訂明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之定額或比率,分派員工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先彌補虧損。.酬勞以發行股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事會以董事2/3以上出席、出席董事半數以上同意決議行之。.公營事業除非經主管機關核定,否則不適用。註:法案經立法院三讀後,自公布日施行。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