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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消息]周休二日今三讀 加班工時暫不動 法定工時降為每周40小時 每月加班上限46小時 刊載者:賴士葆委員 刊載日期:2015/05/15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第A1版╱要聞╱記者江睿智╱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今(15)日排第一案審查周休二日案,在朝野立委都支持、「有稻大家割」的政治效益下,縮短工時、周休二日案可望過關,勞工法定工時由目前雙周84小時調降為每周40小時,自明年1月1日起實施,預估有800萬勞工受惠。

行政院版周休二日案,加上延長加班工時從目前46小時增加至54小時的配套,已送進立法院,但尚未交付委員會。今天將三讀的是立委提案的勞基法修正版本,也就是全面周休二日、加班工時維持現在46小時。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賴士葆表示,對於周休二日案,將分階段處理。第一階段將先通過縮短法定工時,以便能在明年1月1日實施。至於其他配套措施,包括增加加班工時部分,將在本會期擇日再審。

據了解,目前朝野立委多表態反對延長加班工時;國民黨團希望周休二日、延長加班工時將脫鉤處理,但若脫鉤,延長加班工時的規畫未來恐難在立院過關。現行勞基法規定,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兩周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84小時。

4月底衛環委員會初審通過勞基法第30條,明訂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周不得超過40小時,雇主不得因工時縮減而減少勞工工資。雇主若違反規定,處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初審通過條文明定,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保存五年,並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勞工向雇主申請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雇主不得拒絕。

修正條文增訂勞工可比照公務員享有彈性上下班權利,明定勞工因為照顧家庭需要,可在不變更每日正常工時時數下,彈性上下班一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