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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法三讀通過 終身教育體系立法大功告成 刊載者:江綺雯委員 刊載日期:2003/01/25

家庭問題江河日下,根據教育部統計,去年一整年離婚

人數高達五萬七千對;家庭暴力通報件數也高達十三萬八

千多件,立法委員江綺雯為積極推展家庭教育,本會期提

案制定「家庭教育法」,今年一月七日立法院順利三讀通

過立法,政府將結合教育體系及民間力量,協助家長進行

教育子女的工作,期能促進家庭和諧,建立祥和社會。

社會各界期盼家庭教育法由來已久,第四屆立法院江委

員曾提案推動,因「屆期不連續」規定而無法完成三讀,

本會期再度提案捲土重來,獲得九十八位立委連署一致支

持。家庭教育法三讀後,江委員欣慰表示,一向立法只重

視學校教育系統,忽略社會及家庭階段的教育功能,因此

她提案制定「家庭教育法」與「終身學習法」,我國由出

生到死亡的終身教育立法已達完備狀態。

江委員說明指出,順應我國傳統文化價值提出的家庭教

育法,目標是積極辦理諮詢輔導服務及各類型推廣家庭教

育活動,以多元、彈性、符合終身學習為原則,強化親子

溝通、兩性及婚姻關係,輔以家庭資源管理,重建家庭生

活的倫理與價值,希望逐步降低青少年的疏於管教問題。

此外,台北市、高雄市及廿一縣市「家庭教育服務中心」

獲得法源依據,得以大刀闊斧拓展業務。

江委員強調,根據教育部九十一年統計,百分之九十六

的少年刑事案件肇因父母管教不當,此法通過代表家長將

負起應盡的教育責任,尤其當學生發生重大違規事件或特

殊行為時,校方須通知家長或監護人,提供家庭教育輔導

諮商課程;高中以下學校每學年也必須正式實施四小時以

上的家庭教育課程;另外,基於國人每二點五三對就有一

對離婚,政府也將針對適婚男女,提供四小時以上的婚前

家庭教育課程,培養正確婚姻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