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修正優生保健法 喚醒社會正視墮胎氾濫問題
刊載者:江綺雯委員
刊載日期:2003/01/25
鑑於國內浮濫的墮胎問題,導致社會的倫理價值觀江河
日下,社會各界普遍已對民國七十四年施行的「優生保健
法」的寛鬆條文出現反彈聲浪,立法委員江綺雯除督促衛
生署及早提出修法版本,並提案研刪該款條文,增加墮胎
前輔導諮商措施,此項修正案獲得跨黨派六十八位立委及
八百多個民間團體、二萬多人的連署支持,希望喚醒社會
各界正視,集思廣益共商解決大計。
江委員指出,衛生署統計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墮胎都是
依據該法第九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因懷孕或生產將影
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所執行,因不具備任何法律
或醫學理由,形同墮胎全面合法化,導致社會安全性行為
觀念薄弱,仰賴墮胎一了百了地解決問題;許多研究都指
向墮胎將對母親身心造成不等的傷害,尤其未成年少女墮
胎,易造成日後懷胎不易,胎兒體質較弱等問題。
因此,江委員認為政府應提供孕婦墮胎前二個小時的心
理諮商及六天的沉思等待期的配套措施,她說,墮胎前的
輔導措施,歐陸先進國家早已行之有年,所謂諮商輔導是
提供充分的資訊,予以事前防範與事後補救,是以保護婦
女作為出發點的措施,至於建議可行的替代方案以積極鼓
勵繼續妊娠,用以挽救健康胎兒的無辜生命。去年立法院
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討論時,引起多位立委的發言
關切及社會各界的熱烈迴響,一致要求儘速修正優生保健
法,挽救無辜胎兒生命,並確保母親身心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