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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工殤日上路 嘉惠全國八百萬勞工 刊載者:江綺雯委員 刊載日期:2002/07/18

立法委員江綺雯提案催生「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九

十一年四月二十八日的「國際工殤日」正式上路施行,當

天江立委表示,此法不是只針對職災發生後的補救措施,

目的是要建立職業安全防護體系,經由安全衛生教育、職

場安全管理,以及工安事故研究,落實「工作零職災、勞

資更愉快」的目標,讓台灣的「經濟奇蹟」不再是勞工用

血淚生命換來的。

江立委表示,立法院壓箱五年、全國八百萬勞工苦苦等

候五十年的職災勞工保護法,經她與勞動界產官學界的疾

呼之下,去年十月終於完成三讀立法程序,為彰顯此法通

過的意義重大及紀念無數的工安事故傷亡者,特別選定今

年的國際工殤日作為職災勞工保護法施行之日。

針對職災勞工保護法就職災發生後,勞資糾紛的處理,

江立委指出,雇主必需負起舉證責任,不再由勞工自行舉

證求償,亦可透過「職業病鑑定委員會」,經由實地鑑定

以便協助職災勞工釐清責任歸屬,如責任歸疚於雇主,並

得加重處罰,以收警惕之效;此外,未納入勞保的職災受

害者,亦可比照「勞工保險條例」獲得補助,且雇主不得

擅自終止職災受害者的勞動契約。

江立委說,目前國內的職災平均每天死亡二人、殘障二

十人,此法因著重「預防重於治療」,經由立法來營造安

全與衛生的工作職場,降低工安意外的發生,藉以挽救每

年數千個原本幸福美滿的勞工家庭,不再因職災而夢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