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陳定南向總統索取拉法葉証據
刊載者:吳敦義委員
刊載日期:2003/03/18
立法委員吳敦義今(十八)在立法院施政總質詢中,引刑
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要求法務部長陳定南向陳
水扁總統索取拉法葉艦軍購弊案的証據。
吳敦義調閱出陳水扁總統九年前擔任立委時,在八十三年
三月十八日立法院質詢的紀錄,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
「尹案牽涉之軍售弊案分別是海測艦、獵雷艦及其零附
件,還有拉法葉艦。每一個案情都有高層人士介入,每一
個案子都不單純,甚至都涉及巨額佣金」,「拉法葉艦方
面,在決策過程中曾經出現過政策急轉彎」,「拉法葉艦
涉及至少五十億回扣的事情,證據在此」。
陳水扁總統上週五(三月十四日)在阿里山說,他當年質
詢時指的是海測艦,並未提到拉法葉艦。吳敦義指出,當
年陳水扁立委的質詢紀錄明明白白印在立法院公報,陳總
統這樣的否認,又為他的說謊行為增添一樁。
吳敦義並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22條的規定,要求備詢的法
務部長應向陳水扁總統索取當年在質詢時所出示的「証據
錄音帶」,他認為國防部寧肯花一億元懸賞,去求一個不
可預測的証據,法務部卻放任陳水扁總統當年掌握的、垂
手可得的証據於不顧,明顯就是想要將拉法葉案加以「冷
卻、淡忘」,換言之,根本沒有決心要辦下去。
陳定南先是閃爍其詞,後又稱法務部長不是檢察官,無權
向總統索取,但在吳敦義逼問下,陳定南最後同意會將吳
敦義的要求轉給拉法葉案特調小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