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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硫案涉及貪瀆吳敦義請法部調查 刊載者:吳敦義委員 刊載日期:2003/07/11

立法委員吳敦義國會辦公室新聞稿

地址:100 台北市青島東路10號 35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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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92年07月11日 聯絡人:黃敬質

謝長廷與高硫董事長等是否涉及重劃貪瀆弊案

立委吳敦義根據審計部調查報告促法務部主動偵辦

( )高雄硫酸錏土地重劃弊案,根據審計部日前

出爐的調查報告,係謝長廷接任市長後逐步發生,謝長廷

及高硫董事長等是否涉及貪瀆舞弊令人矚目,立法委員吳

敦義十一日根據審計部調查報告,去函法務部及高雄地檢

署,促其本於職責,主動偵辦,以免不法分子既中飽了私

囊還消遙法外、誣蔑他人。

這起重大的土地重劃弊案由於審計部歷經半年的深入調

查,已確認高硫公司及參與重劃的公司代表有明顯違失,

且情節重大,致該重劃案造成工程費用超高、高硫公司權

益受損多達八億餘元,審計部已依據審計法第十七條及同

法施行細則第十六條之規定,將該案報請監察院核辦。

這個案子在去年高雄市長選舉時,候選人謝長廷及高硫董

事長劉文慶曾用來攻擊競選對手黃俊英及前市長吳敦義,

並在各大媒體刊登不實廣告,大肆批評,但遭吳敦義、黃

俊英列舉各項証據,反控謝長廷,並指出這是謝長廷接任

高雄市長後在相關人士連結下才陸續產生的弊端。

選舉期間,吳敦義立即具狀控告謝長廷涉嫌違反選罷法

等,目前還在高雄地檢署偵查中。由於審計部的調查結

果,使得這起土地重劃弊案真相大白,審計部指出,本案

高硫公司及參與之代表確有違失,同時,根據這份調查報

告,也証實了這起弊案在整個過程中,包括重劃會章程的

制訂與修訂、重劃會成立及重劃前後地價的訂定、重劃工

程規劃設計之審查、拆遷補償、重劃計畫書之修正、重劃

後之土地分配等,都是在謝長廷擔任市長後所陸續發生,

且都經過市府及市長謝長廷核備在案,其中市府高層與自

辦重劃人士有否連結,以至於坐令重劃案變質,產生不當

利益輸送,仍未制止或收回公辦,致造成重大弊案,內情

啟人疑竇。但是在選舉期間,謝長廷、劉文慶等卻以「移

花接木」的手法,反將一切責任推給了吳敦義與黃俊英,

惡意栽贓。

八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謝長廷接任市長後第四天),

重劃籌備會召開研擬重劃會章程草案會議,依會議記錄主

席結論(七)所記載:草案第七條係本著延續平均地權條

例第五十八條「----重劃會辦理市地重劃時,應由重劃區

內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半數以上,而其所有土地面積超過重

劃區私有土地總面積半數以上者之同意----。」之基本精

神所研訂,但與會有籌備委員對本條內容表示不同意見,

本條文乃予以保留,決定俟下次會議再討論。

但是,到了八十八年二月十一日重劃會成立後,第一次會

員大會時,上述關鍵性的條文卻「憑空消失」不見了,這

是造成土地佔重劃區私有土地總面積半數以上之高硫喪失

重劃案主導權的主要原因和關鍵,然而這條關鍵條文為什

麼會被刪除?被誰刪除?會中有無經合法程序討論?記錄

上都沒有任何記載,如果有人從中動手腳加以竄改,那就

觸犯了偽造文書。

現在,全案經審計部調查結果,已還原了事實真相,但因

弊案既涉及到公務員的貪瀆問題,吳敦義認為這一部分屬

公訴罪,檢察官基於職責,應主動積極偵辦,以查究高雄

市長謝長廷,高硫董事長及相關監督與主辦人員在本案

中,是否有勾結圖利等貪瀆不法情事?所以特函督促法務

部及高雄地檢署積極偵辦。